湖北谷城2名执法人员不移交刑事案件被审查起诉

10.09.2014  17:48

  人民网谷城9月10日电 (王杨 蒋光明)“我只知道不办理案子是犯罪,没想到不移交刑事案件也涉嫌犯罪,而且还被审查起诉。”9月6日,当笔者见到敖某和蒋某时,两人几乎发出了同样的感慨。

  今年2月,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在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本县内有无证行医的诊所经过行政处罚后还在继续进行诊疗活动的现象,便将该案件线索向院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院领导当场要求侦查监督部门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务必将案件彻查到底。通过对某局2011年以来查处并作行政处罚的31件非法行医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和复核,从中发现有五家医疗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并被卫生监督局行政处罚3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第(二)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第二条第(四)项“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规定。该部门初步认定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行医罪。

  4月8日,谷城县公安局正式对这5件非法行医案立案侦查。谷城县检察院抽调两名干警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固证,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继续对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对已停止行医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对其他参与人员及时采集证言;依法收集相关书证,固定证据,提取相关账本,妥善保管”三项侦查建议。

  在侦查过程中,该院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将案件进行延伸。他们认为:5人非法行医已被连续处罚3次,行为已构成涉嫌犯罪,该单位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而未移送,其中可能存在相关执法人员渎职行为。于是展开了职务犯罪的侦查,发现了职务犯罪线索5件,对敖某和蒋某以涉嫌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移送审查起诉。

  另悉,此事已在行政执法机关引起了震动,截止发稿日,全县已有11家单位主动到检察院邀请侦查监督科干警到其单位讲法、送法,以杜绝此类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