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谎报案情影响办案 阻碍交警执法将被依法拘留
成都交警规范办理新增两类行政拘留案件
伙同“串串”代人办理电子眼违法处理,帮人扣分;路面上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拦下,不仅不配合,还暴力阻碍交警执法。交警在日常勤务工作中遇到过不少蛮横不讲理的违法者,其中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这两类行政案件尤为突出。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守法意识,树立交警执法权威,打击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及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通过提高一线执勤民警规范执法及现场取证能力、完善办理案件后台人员配置及制度建设、做好两类行政案件研判分析等措施,推进新增行政拘留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干扰执法办案 依法拘留坚决打击
马某是成都市某保险代理公司经理,为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他向办理车险业务的川A593××车主李某承诺可以帮忙处理电子眼违法。随后,马某伙同从未驾驶过该车的电子眼违法处理“串串”,以川A593××驾驶人的身份,到交警四分局谎报驾驶该车多次违法,并进行电子眼违法处理,被交警四分局查获。经查实,马某的行为是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的违法行为。马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14年3月7日,交警四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4年3月31日17时30分左右,尹某搭乘其男友高某的两轮电瓶车由九眼桥向春熙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人民东路口时,因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被执勤民警挡下,执勤民警向尹某表明身份后,要求尹某和高某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尹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阻碍民警执法。经查,尹某行为已构成阻碍民警执法,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交警四分局随后依法对尹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以上两个案例非常有代表性,在交警日常执法时屡见不鲜。违法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公然和交警“叫板”,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挑战法律权威,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成都交警加大力度,坚决予以打击。
借助科技手段 办理过程规范公开透明
要办理好上述两类行政案件,固定证据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依托“天网”、智能交通检测设备、执法记录仪等高科技手段,交警可以及时捕捉现场,留下如山铁证,用事实说话,让嫌疑人百口莫辩。为此,成都交警加强规范执法和现场取证培训,提高全体执勤民警文明规范按程序执法办案能力,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效用,一方面固定证据为下一步办案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增强民警执法中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制作询问(讯问)笔录等法律文书也是培训重点。针对办理新增两类行政案件的各自特点,成都交警每周利用干警集中学习和交接班期间,见缝插针地开展短时间、高效率的培训。针对各单位新近发生的典型案例,成都交警专门组织专职法制员进行专题讲座,予以分析研判,使培训工作切实落地并见到实效。
为加大对新增两类行政案件的办理力度和提高办理上述案件的效率,成都交警在做强一线执勤警力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强化对集中办案区人员配置,专职法制员定点驻守集中办案区,对于即时发生的新增两类行政案件,及时抽调在一线有办案经验的兼职法制员、警长协助专职法制员办理上述案件,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办理相关案件,并从快从严处置相关违法者。同时,成都交警将关于新增两类行政案件办理规定上墙公示,使办理上述案件流程要求更加公开透明。
总结分析形成制度 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成都交警结合实际制定两类行政案件研判制度,对每月新增两类行政案件的案例采集、汇总、分析、建议等各环节进行了专门要求和规范,形成集案例收集、案例研判、案例应用和案例反馈为一体的两类行政案件研判规范化流程。同时,为确保新增两类行政案件研判工作的长效化和制度化,各交警分局每两周召开专题局务会,研判两类行政案件,通过研判会及时发现解决新增两类行政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分析问题的成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研究会商相关的解决办法,起到利用研判总结提高办理新增两类行政案件效能和依法规范的目的。
据统计,今年2月以来,全市交警共办理两类行政案件22件,分别行政拘留10名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的违法人和12名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人,无一复议和申诉。在社会上形成遵纪守法、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氛围。本报记者 杜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