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调研 小贷担保有望纳入金融机构

08.11.2013  17:44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小贷圈内多位人士透露,国家已原则同意将小贷和担保机构纳入为金融机构的范畴。
      近日广东小贷圈内多位人士透露,国家已原则同意将小贷和担保机构纳入为金融机构的范畴,财政部、国税局、银监会及相关部门本周或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并将根据调研结果拟定相关文件和细则,正式为小贷和担保公司正名。

      此则消息,让圈内人士兴奋不已。“营业税降低至3%,所得税将为15%,”广州一位小贷公司人士非常直接地道出其中好处。

      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亟待正名

      实际不仅如此,长期没有成为“金融机构”的一员,让小贷、担保一直成为被歧视的对象,特别是对于民营的这些机构来说,更是一直深埋于心的痛楚。

      “将由各地方政府将其归为"农村金融机构",参照各地农信社的监管方式。”据业内人士称,由于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所不同,如小贷公司受到地域范围限制,而担保不受地域范围限制,具体细则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事实上,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一直发挥着金融服务的作用,是传统主流金融的有益补充,其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但由于监管原因,它们一直在“金融机构”的门槛之外,成长越来越受到制约。目前,除小贷、担保自身之外,各地政府以及不少学者都在呼吁为其“正名”。

      成长空间备受制约

      以小贷公司为例,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2012年12月9日,央行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金融机构范围。不过,小贷公司的是不是金融机构的性质问题,仍然没有正式明确。

      “不是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受到极大限制,”据另一位小贷人士称,小贷公司没有吸收存款的功能,向银行融资,不仅有融资杠杆的限制,还有能融资的银行数量的限制。此外,除银监会出台的文件之外,还有各地政府出台的规定,严重制约着业务的发展,难以壮大。

      不仅如此,小贷公司无法与金融机构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类歧视性政策”,更加重了它们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不对等地位。目前,小贷公司的税收参考的一般工商企业,营业税为5%,所得税为25%。仅西部地区因西部大开发的国家战略优势,当地的小贷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这也使得西部地区的小贷公司发展迅速,甚至不逊于东部地区。

      尽管2009年6月,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未来可获得金融牌照。但至今仍没有一家小贷公司能转制成功,背后的原因就在于规定称“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转为村镇银行,意味着我们将丧失主导权,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小贷公司的人士称。

      正名后投资回报率有望提高4%

      7月26日,第二届全国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期间,多个省份纷纷表示支持为小贷公司“正名”。湖南省则已经做出行动,该省出台小贷公司管理新规文件,其中第一条就为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正名”为金融机构,拟给予金融扶持政策。

      “在正名为金融机构后,小贷公司的税负将有望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一半左右;而在获得政策补助后,资本投资回报率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4个点左右。”位于长沙市的益商小额贷公司总经理肖益江称。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吴长云说,“正名”后,小贷公司可从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融资,也意味着,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都将能成为小额公司的融资对象,在融资额度上,可以达到资本净额的100%。

      目前,各地都在为小贷公司的长远发展不断松绑政策,创新政策也层出不穷。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拟以佛山市顺德区为试点,同意小贷公司净利润可以在备案后,转化为贷款资金,扩大业务。

      此外,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突破小贷公司的地域经营范围的限制。顺德区的欧浦小贷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金融办的批复,允许其将“网上贷”业务推广到全国1万多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