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目录
09.01.2018 19:4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据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关要求,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8月,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出台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政策的三份目录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其中,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混流式水电机组等装备的免税政策,生产制造相关装备和产品的企业2018年度预拨免税进口额度相应取消。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9.01.2018 19:42
关于组织报送2018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报材料的通知
核心提示:川经信办重装〔2018〕5号 各市(州)中小企业局
德阳:倾力打造成都国家中心城市北部新城
“数”说2017德阳城建
●新型城镇广播电视台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微企业: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股权结构并持成都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