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公告

31.12.2014  23: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州)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类别

目前,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共28大类、96个单元、525个品种以及食品添加剂。省局除保留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涉及新食品原料和受产业政策限制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外,其他类别的许可权限调整至各市(州)局。调整至市(州)局的详细食品类别如下: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

上述部分类别中涉及新食品原料和受产业政策限制的食品品种的生产许可仍由省局负责。

二、调整时间:

自2015年1月1日起,市(州)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包括食品生产许可新发证、变更、延续、注销、补正、许可咨询等)。

省局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已公布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项目的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

2014年 第37号.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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