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退休养老金解读:是否足额参保影响涨幅

07.09.2016  20:11

解读:

此次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年。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 9月7日,2016年全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炉。与往年相比,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有何特点?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是否足额参保直接影响养老金涨幅

近日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6》数据显示,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合规性上出现大幅下滑。全国有74.89%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工资实际核定,其中36.06%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缴费,这意味着员工的社保被“降低标准缴纳”。而这样的降低标准,今后将直接影响到职工养老金的涨幅。

今年我省在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时,首次与基本养老金挂钩,且挂钩幅度达到3.5%,也就是说如果某职工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1500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他可以涨52.5元,但如果他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则此部分只能涨35元。而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高低与本人和企业是否按基数足额缴纳有很大关系。 “此举意在鼓励职工和个人连续足额参保。”

此外,职工还应注意自己的缴费年限。“因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不仅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还与缴费年限挂钩。也就是说,养老金水平高低除了是否足额缴费,还和缴费年限紧密相关。所以建议在呼吁足额缴费的同时,也强调也长缴费,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调待时增加的额度也会越多。”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首次纳入调整,标准一样

据介绍,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后,今年是我省首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调整精神,以及回应社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两种养保制度并轨的呼吁,同时为今后的待遇调整办法完全统一打下基础,此次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执行标准一样,在定额调整方面都是每人增加四十元,挂钩部分、以及适度倾斜部分的标准也完全一样。

方案为何晚公布?与养老改革有关

往年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上半年就会公布,今年为什么公布得这么晚?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表示,这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

往年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但今年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人员一起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因此在时间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按照国家要求,此次调整待遇在9月底前落实,全国大多数省份也是按这个进度在推进,我省按国家要求,也将于9月底前将所有待遇落实到位。

此外,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今年的调整还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关怀,对70至79岁,80至89岁,90岁以上三个不同阶段高龄群体,分别给予40、80、120元三个不同档次调整。

四川调整总体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去年相比,今年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水平从去年的10%调整为6.5%;定额从去年的每人120元调整至40元;超过15年基本缴费年限的,每超过一年的从增加5元调整为增加3元。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收比例呈下降趋势,养老基金负担越来越重的背景下,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更加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

“虽然与往年相比,人均调整幅度有下降。但按照国家规定,预计我省总体调整水平将略高于全国6.5%的平均调整水平,其中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增幅将高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增幅。”这位负责人表示。此外,去年的定额为120元,今年为40元,这80元会去哪里?“与往相比,今年调整结构发生了变化,这80元将在今年新增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的3.5%这一部分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