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纳入依法治省目标考核

21.10.2014  19:01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如何推动“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近日,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依法治省目标考核,定期对各部门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抽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就是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各部门的普法责任,通过部门联动、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来促进深度普法。

        据了解,该《意见》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突出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同时,要求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普法,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意见》的“工作内容”部分共43条,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43家省级单位,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部门和主要宣传内容。如“重点宣传普及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这一内容,责任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一方面的普法责任单位为省审计厅。

        同时,《意见》结合年度各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特殊时间节点,分月列出了相关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时间表。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执法部门按《意见》确定的普法任务、内容和重点时段,结合行业和部门实际,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