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拍蝇”的有效性

28.04.2015  09:40

     · 周明华

    近日读到两则 “拍蝇”消息。一是,山东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5年受贿116次,总额858万余元。据统计,向刘贞坚行贿的干部中,有副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一把手10人。巨野县18个乡镇党委书记中,只有1人没向刘贞坚行贿。其二,河北承德市通报12起官员违纪违法案件。据悉,一些科级干部贪腐程度惊人,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万、上百万,有的干部一人涉案超770万元。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级纪检部门,打虎拍蝇,硕果累累,赢得好评。同时我们也发现,尽管打虎拍蝇的声响很大,但“苍蝇”却还是不少,有的地方甚至到了成群乱飞的地步。而且,小贪涉案金额有越来越大的迹象,人民群众对此腹诽有加。究其原因,是“老虎”较之于“苍蝇”,绝对数量较少,打一只也便少了一只。而“苍蝇”呢,相对数量较多,如果寄生的土壤尚未得到净化,繁殖力惊人的“蝇们”就会群魔乱舞。

    此等局面,对构建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极为不利,必须尽快扭转。不久前,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就曾公开说,“苍蝇”满天飞,打多少只大“老虎”,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的。这话说得很直白,也击中要脉。不是吗?中央“打虎”势如破竹,下面“拍蝇”却力度不大。显然,这不是一种良性的反腐形态。反腐力度到下面逐级递减,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我们期待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构成严而有力、密不透风的打虎拍蝇制度体系。

    要知道,“老虎”的确可憎,打虎很有必要。因为保持这种打虎高压态势,可以提振反腐信心和恒心。但毕竟有的“老虎”身居高位,百姓与其隔得相对较远,对“老虎”的淫威感受不直接。而恰恰是拍掉一只身边的“苍蝇”时,百姓会有切身感受,更会感到欣慰。这从微博、微信上就可以发现,每拍掉一只“苍蝇”,网友畅快的心情并不比打掉一只“老虎”少。

    这不难理解,人民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会感到格外憋气。这股气如果得不到有效疏导,得不到有效解决,他们就会痛心疾首,也会反响强烈。“苍蝇”就在百姓身边,时不时就会噬民血汗,所以百姓更愿看到打蝇拍子高高举起并有力挥下。从近年来曝光的“小官大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有的“苍蝇”实在可恶,贪腐不断,而人民手中要么没有打蝇的拍子,要么“”长莫及。

    于此,我们需要强化“有虎必打、有蝇必拿”的法制震慑场。小官之所以由小贪一路长成大贪甚至巨贪,恐怕根源还是一些地方没有及时将打苍蝇的拍子交给人民群众。事实上,只有大胆地、制度性地赋监督权于民,才能让百姓身边的权力得到全程有效地监督,人民群众也才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基层权力部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这样坚守下去,小官便没有条件变成贪婪的 “苍蝇”,刘贞坚们也不可能在反复受贿之后,“蝇拍”却迟迟没有落到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