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政府并不为“投资人”损失买单

15.05.2015  12:0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在投资人追讨损失的案例中,不少人都认为堵门、上访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并认为政府应该为“投资人”的损失买单。其实,这是完全是一个误区。

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敏解释,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更不会为投资人的损失“兜底”。

刘敏提醒,因非法集资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应依法维权:包括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全面配合调查,协助找寻财产线索、登记损失,司法机关追回的赃款会按投资比例依法返还,对于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没有追回的损失,待刑事案件结束后,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偿,切忌通过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等方式维权,否则可能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