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花开民企路 示范创建共竞香

23.07.2015  17:47

 

诚信花开民企路 示范创建共竞香

——记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相关部署,四川省工商局牵头发改委、人社厅等部门,自2014年11月起,在全省开展了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以促进民营企业“依法治企、诚信兴业、控制风险、转型升级、做优做强”为主题,通过政企携手,示范创建,推动民营企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活动开展以来,省工商局先后在成都、遂宁、泸州、眉山召开了示范创建宣传培训会,向民企宣讲法律知识。并至成都龙潭总部经济城、中国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商会(四川)、海螺沟景区,调研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征求企业对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工商局邀请法律专家助力,结合我省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国内首部《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标准》。该标准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商标法》、《合同法》等35部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风险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梳理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遭遇的企业信息公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健康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171个风险点,汇总各个部门的监管要求,标注出法律红线,帮助民营企业识别法律风险,研究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机制。

同时,为保障示范创建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省工商局牵头成立了由19个省级部门组成的示范创建评审专家组,制定了《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考评标准(试行)》和《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评审办法(试行)》。《考评标准(试行)》列举了《法律风险控制标准》中民营企业应该达到的标准,汇总了各监管部门已发布的信用监管红线和监管指标。考评方式也创新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如果参评企业出现考评标准中涉及的信用污点行为,则被一票否决。《评审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了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申报的范围、时间、条件、考核内容、考评的程序和退出机制,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对出现不诚信行为的民营企业,撤销其“诚信守法企业”称号。

为起到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作用,示范创建评审专家组初审确定了成都爱尔眼科医院、蒙牛乳制品(眉山)公司、四川华核电气有限公司、四川雄洲建设集团4户民营企业为示范样板企业,并积极指导海螺沟景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基地”。对照《法律风险控制标准》、《考评标准(试行)》要求,对企业和景区进行面对面的会诊、指导,实现两个标准的点对点落地。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创建一批”的原则,在全省民营企业中逐步培育更多的辐射范围大、信誉度高、法制意识强的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