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点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建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制度

21.08.2014  11:27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 先行先试 按照方案,在总面积8.77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将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在时间安排上,试点

核心提示

先行先试

按照方案,在总面积8.77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将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在时间安排上,试点区域要力争在1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而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的14项海关创新监管制度中,目前已有8项在成都高新综保区不同程度先行先试,省内企业也在全国率先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总面积8.77平方公里,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探索形成的、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成熟经验。

该区域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首批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包括4个方面17项任务。其中,成都这部分区域将研究制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开展“一报一审”通关模式等改革。在时间安排上,试点区域要力争在1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企业准入“一窗办理”

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成都的试点区域首先要建设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其中列于首位的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区域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和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为目的,研究制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有利于国内外投资者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

其次,试点区域要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地方企业在境外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金融类、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由核准改为备案。

同时,成都试点区域要加快实施“先照后证”,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为了方便企业,推行企业准入“一窗办理”制度,强化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另外,实施省、市、监管区域(场所)三级联审工作机制,实行一窗办理许可决定和证照,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

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

为了加强贸易监管,成都试点区域将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具体来说,包括开展“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同时,实施通关无纸化作业,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此外,试点区域还将积极推动口岸实施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监管试点。

同时,试点区域将积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并且,继续大力推动保税加工发展,加快推进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发展,推动建设保税物流分拨、检测维修、展示销售、研发、结算等中心。在试点区域,支持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资源配置平台,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

成都试点区域将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制度。实行预检验核销、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特殊物品检疫监管和中转货物原产地签证制度等检验检疫改革举措。

丰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手段

在金融方面,成都试点区域将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首先,成都将扩展境外融资渠道,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具体来说,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并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展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结算服务。

其次,试点区域将深入推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结算中心。并且,启动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丰富跨国企业集团总部集中管理资金手段。

同时,成都试点区域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制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探索个人经常项下和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丰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手段。

另外,试点区域还将推动融资性租赁行业发展,推进有利于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汇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