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达521万元 3名嫌疑人被判刑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8日电(吴平华)以修建养老基地为由、吸引老年人来养老、收取老年人养老预付金,近日,简阳法院审理一起以预存养老金为名的养老诈骗案件,三名被告人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
四川世华博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注册成立。2015年1月28日、6月2日,被告人周某与钟某先后分别向简阳市民政局申请对“简阳市博爱养老院”进行核名,但未获得批准成立。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与周某以“博爱公司是简阳市民政局批准的养老机构”、“博爱公司在简阳骨科医院开办简阳博爱医养基地”为由,对外宣传,吸引社会不特定对象到公司缴纳养老预存金。经司法鉴定,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博爱公司共向168名集资户收取预存金5,210,000元,造成黄某等168名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4,523,923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周某、彭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168人非法吸收资金5,210,000元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被告人彭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中老年群体,勿轻信他人,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在涉及处分自身重大财产时,应及时与自己的儿女进行沟通,避免因擅自决定陷入诈骗者的“圈套”,导致自身财产遭受损失。广大老年人群体也应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手段的识别,警惕养老诈骗的陷阱。(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