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果断“止沸”更要“釜底抽薪”
频繁发生的医患冲突引起社会持续关注。24日,五部门联合公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严惩和重罚将在较大程度上减少暴力伤医事件,但要真正解开医患纠纷之结,还需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医疗纠纷(详见本报今日25版)。
医患纠纷,非一方之过。就医方而言,长期处于经费少、人员缺、超负荷的运行状态,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态度欠佳、沟通不够,就可能给患者和家属造成不信任感,加重心理负担,引发纠纷,“以药养医”的积弊更让患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就患方而言,挂号的艰难、排队的辛苦造成的种种埋怨往往在面对医生时集中爆发出来,还有部分患者缺乏必要医学常识,对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
无论是医方的责任,还是患方的问题,归根究底,都有赖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通过破除“以药养医”、优化资源配置、畅通救济渠道等措施,营造良好的医疗氛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釜底抽薪”化解医患纠纷,要破除“以药养医”。当医生的收入与其给患者开具的检查单、药品单相关联时,医生如何能始终如一地保持足够的道德感?患者如何能全心全意地建立起对医生的信任感?
“釜底抽薪”化解医患纠纷,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2013年媒体报道的医患冲突事件中,28起事件中有22起发生在三级医院,其中21家是三甲医院。这一数字显然不是因为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差,而是由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大医院病人流量大,医护压力大,患者很难获得细致耐心的医疗服务。
“釜底抽薪”化解医患纠纷,还要畅通救济渠道。刑法只是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畅通的救济渠道和调解仲裁机制能帮助双方加以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引发违法犯罪行为。
化解医患纠纷,构建良好医疗秩序任重而道远,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严惩涉医犯罪,只是其中重要一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药保障水平和质量,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