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让假货在“大数据”面前无处藏身

13.03.2015  12:06

    · 戚伟

    过去打假,主要依靠人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飞速发展,单凭人力越来越捉襟见肘。要让假货无处藏身,还需与时俱进,建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大数据”。

    “大数据”的建立,离不开电商的支持与配合。电商理论上拥有所有交易详情,包括买家评价(尤其是中评、差评)、退货记录、快递单号、投诉记录等,可以形成一套利于打假和帮助消费者维权的“大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被买家投诉的未必是假货,或许是质量欠佳的产品,其生产商可能是正规合法的企业,只不过技术基础较为薄弱,特别是一些小微初创企业,很难在初创期就把产品质量提高到很高的水平。这种情况下,需要商家将实际情况向监管部门反映,由质量监督部门深入调查,结果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

    还有一些假货,已经在电商网站上发布,但并未有人购买,因而没有买家反馈问题的数据。电商应主动建立自动对比商品信息的数据库,通过与官方正品的详实信息进行对比,预先发现假货,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还可以用严厉的禁入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环境氛围。电商要本着对自身品牌信誉的重视,在卖家进入电商平台之初就与之建立诚信约定,一旦发现卖家售卖假货、违禁物品,即实行“一次违法,终身禁入”的重罚,让卖家珍惜经营机会,真正重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基本规则。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应用,更多好的打假手段会而不断出现,但运用好“大数据”是必要前提。此外,我们还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