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部分评审专家评审品目进行清理的通知
09.05.2018 20:33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相关评审专家:
为提高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能力水平,促进评审专家专业化发展,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财政厅将根据评审专家的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在2017年已清理5318名评审专家评审品目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剩下的5225名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进行清理,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与其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不具有关联性的,将予以删除。
请评审专家及时查看评审品目情况。若对被删除的评审品目有异议,请于7月1日-7月31日期间到住所或单位所在地市(州)财政局书面说明(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专业特长、职称、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库内已有的,不需提供)。
附件:1.拟进行评审品目清理的评审专家名单
2.书面说明模板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8年5月9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9.05.2018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