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政府采购评审 上半年四川处罚违规评审专家80名

04.07.2019  18:20

  评审专家屈智,在参加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被通江县财政局处以中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3个月……

  7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获悉,四川省近日通报了上半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情况,共有80名评审专家因为各种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罚名单结果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被处罚的专家当中,违规行为较轻的被处以中止评审活动、行政处罚,而违规行为较重的则被处以终止聘任。

  专家违规 处罚形式有3种

  在本次公布的处罚名单当中,有9名专家被处以终止聘任、7名被处以行政处罚,其余的被处以中止参与评审活动。

  “终止聘任是针对专家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行为而对其的处罚,是较重的处罚手段。”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受到该处罚的专家将不能再担任评审专家,并永久拒绝其再度申请聘任资格。“本次被处以终止聘任的专家,其违规行为涉及冒充其他人参加、让他人顶替自己参加评审、违规停止评审等。

  而行政处罚则是仅次于终止聘任的处罚手段。“本次被行政处罚的专家,大部分是因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除对其进行警告,还处以2000元罚款。”该负责人说,行政处罚之所以为一种相对较重的处罚,是因为对评审专家本人的职业生涯影响较大,比如其所在的单位评先进或评优秀,都会受到影响,成为职业“污点”。

  本次处罚情形最多的为中止评审,大部分评审专家都是因为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组织实施方案的加分原则进行评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分类评审而受到处罚。据悉,该处罚为较轻的,也是使用较多的处罚手段,一般是中止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3-6个月,并责令其在今后的评审工作中予以改正。

  滥用权力 终止聘任且永不再聘

  “相比以往,近两年对评审专家的处罚力度和数量都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是由于执法更严,另一方面是对于专家滥用权力的零容忍。”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评审方法不合规等方面,而近几年,评审专家滥用权力的行为表现突出,比如在评标过程中,不该废标的废标,不该停止评审的停止评审。

  “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制度,相关专家通过自主报名、推荐成为政府采购专家,表明专家已经承诺能够胜任评审工作。专家的评审意见直接决定中标、成交结果,而不仅是作为决策辅助依据,因此评审专家有义务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并进行客观打分。”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借助专家的专业优势、相对独立的地位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个别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倾向性打分或不负责任等行为,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为此,四川省加大了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力度、查处力度、处罚力度,并实时对专家库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评审专家滥用权力的行为,将会给予终止聘任的处罚,且永不录用。(记者 李梓溶)

责任编辑:郑玮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