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是天大的事。当人们一边为《舌尖上的中国》“口水与泪水齐飞”,一边为吃哪个厂家猪肉、喝什么品牌奶粉而焦虑忧愁的时候,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已经“跌破表”了。而“舌尖上的安全” 一再失守,损伤的不仅是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有政府的公信力,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产”“管”领域的任何疏漏都有可能对人们的“舌尖”造成致命威胁。从已经曝光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可以看出,威胁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不法企业的生产、不法商家的销售、监管的不力、处罚的轻飘等,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整顿也大都是“救火式”,哪儿出了问题就整治哪儿,没有实现制度化、法制化,以至于制劣售假屡禁不绝、愈演愈烈。要实现“产”“管”并举,一部完善的食品安全法是必不可少的利器。
相较于修订前,此次通过的修订草案重点作了四方面的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这四个方面,涵盖了食品安全的各个层面,尤其是完善追溯制度、建立最严格的处罚制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等,是对以往执法疲软非常有针对性的“猛药”。食品安全由于涉及环节众多,无论是生产者、销售者还是监管者,都缺乏终端意识,出了问题就“踢皮球”,十几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一杯奶、一棵豆芽菜的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修订草案旨在通过加大对各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促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护航者,而非稻草人。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的大思路,则为构筑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提供了更多路径。要全方位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必须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食品生产领域,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是不现实的,必须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恢恢天网。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捍卫人们“舌尖上的安全”的信心与决心,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更加有效地解决目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期待善政与法令的有机结合,让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法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终结者
新华网评:以完善的法律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
成都15:12 15.05.2014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