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简化并购重组的行政审批
27.12.2013 12:3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证监会针对清理和简化行政许可的各项工作还将继续深化。一是拟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行政许可,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大幅简化保留的行政许可,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除构成借壳上市外,其他情形的审批全部取消;三是简化要约收购豁免情形,取消“因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持股超过30%、金融机构因承销导致持股超过30%”两种情形的审批,改为中介机构专项核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其次,为了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正在研究推出市场化定价安排,增加定价时间窗口,增强定价弹性;并购支付方式亦有望多元化,优先将优先股、可转债等纳入并购重组支付工具,鼓励市场主体创新支付手段;将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通过并购基金、过桥融资等方式融资实施兼并重组;研究放宽向第三方发行股份的最低数量限制。
据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扩大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公示范围,推动反馈意见公开,最终实现审核全过程信息的公开。为了优化外部环境,证监会正在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并联式审批机制。未来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作为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上市公司获得证监会行政许可批复后,同时披露重组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在此之前不得实施。前述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改革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但我们仍要大力推进,把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并购重组审核的透明度做到极致,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7.12.2013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