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多渠道推动内地资本市场对港开放
记者近日从证监会获悉,2013年以来,证监会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框架下推出了一系列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的政策与措施,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在稳步推行证券期货领域对外开放的进程中积极对港先行先试。
去年8月,“CEPA补充协议十”正式签署,证监会进一步为香港长期资金进入内地提供便利,进一步在提高港资机构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加大对港开放。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及完善有关审批程序,为落实协议积极做好准备。证监会还将推动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的相关内容纳入“CEPA补充协议十”。
截至去年年底,内地企业在境外市场上市的达185家,筹资总额2080.77亿美元;其中,在香港市场上市的企业为182家。内地企业市值约占港股总市值57%,成交金额约占总交易额70%。证监会持续并将继续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证监会修订完善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为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赴港上市创造便利条件。
据了解,在全面提高香港投资者进入内地资本市场的便利性上,证监会方面也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推出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目前综合投资额度已达2700亿元人民币,有利于支持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此外,内地推出港股组合的交易所交易基金,为内地投资者进一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境外投资渠道,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促进了两地资金的跨境有序流动。
证监会的另一大举措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香港是内地证券期货机构在海外开展业务的第一站。目前,内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在港设立的子公司总体运营情况良好,在香港市场的业务和市值份额逐步扩大。香港已成为内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经营的重要平台。(记者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