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临阵辞任发审委委员 颜克兵其人其所

11.12.2013  10:49
核心提示:  IPO开闸在即,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发生人事变动。12月10日,证监会网站挂出一则公告,称第十五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下称发审委     IPO开闸在即,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发生人事变动。12月10日,证监会网站挂出一则公告,称第十五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下称“发审委”)委员颜克兵因个人原因辞职,证监会决定解除颜克兵担任的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委员职务。

在这个编号为[2013]47号的公告中,证监会表示,对该事项的处理依据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第九条的规定。记者查阅发现,证监会公告中提及的“62号令”第九条规定的内容为:发审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二)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四)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五)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的其他情形。该规定明确,发审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发审委委员解聘后,中国证监会应及时选聘新的发审委委员。

查阅资料显示,颜克兵是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是中国证监会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均为专职委员。

根据证监会提供的信息,颜克兵197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合伙人。2002年4月,颜克兵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同年也开始了他的证券律师业务生涯;2007年3月,担任合伙人。2012年4月13日,颜克兵出现在第十四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中;2013年5月25日,其担任第十四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的任期结束,2013年6月1日,颜克兵续任。按理,他的此届任职应该到2014年5月底。

另有资料表明,作为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颜克兵先后承办了广州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安泰科技、中金黄金、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石A等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与上市、资产重组、股权收购及转让、债务重组与剥离、配股、增发等业务;承办了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冶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米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辽宁高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美华世纪有限公司等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业务。

除了上市业务,颜克兵承办的业务中还包括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华夏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及三江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重组业务。

此外,他还承办了吉林敖东、江苏三友、顺鑫农业、同仁堂、江苏吴中、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鸿股份、长百集团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甚至还涉足哈密矿务局、乌鲁木齐矿务局债转股法律事务以及信托方案设计等。


颜克兵所在的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业务更多。一份2011年中国IPO企业律所报告显示,当年,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负责IPO项目成功过会11家,被否5家,被否率31.25%,为业界最多。

在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2011年负责IPO的公司中,海联讯曾出现问题。2013年3月21日,海联讯公告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个月后,海联讯自曝“家丑”,披露了公司2011年虚增利润2278.88万元。

2010年曾引发市场上极大关注的苏州恒久,也是天银律师事务所的项目。2010年2月26日,苏州恒久IPO申请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于2010年3月9日公开发行,并已完成申购及摇号抽签的全部过程。后因为被查出隐瞒“丧失核心专利权”的事实,证监会依法作出了《关于撤销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苏州恒久将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也对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