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中违规行为的通报

28.11.2016  14:36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我厅对部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和施工图审查方面均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违规行为
  经查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广汉市兴隆镇双沙村6#聚居点-公共服务用房”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未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在该项目未取得地勘报告审查合格证书的情况下,出具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法定程序;
  (二)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行为
  经查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广汉市兴隆镇双沙村6#聚居点-公共服务用房”项目施工图审查中,未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在明知该项目尚未出具地勘报告审查合格证书的情况下,为该项目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法定程序。
  (三)处理结果
  我厅决定对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236号)相关规定扣减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诚信分值3分;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236号)相关规定扣减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分值2分。
  现责成四川指北针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收回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并告知建设单位。请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汉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跟踪、督导,落实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的收回情况,切实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管。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中相关规定,完善内部建设工程咨询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特此通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4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