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工商局设立“导引服务岗”优化便民服务

05.06.2014  19:08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高县工商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设立“群众办事导引服务岗”的通知》,在县局机关和各工商所设立“群众办事导引服务岗”,明确“导引服务岗”工作运行流程,建立首问责任、导引服务、预约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及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要求“导引服务岗”工作人员与群众交流时不得敷衍搪塞、推诿扯皮,需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确保为办事群众服务过程中热情主动、业务熟练、耐心周到。  局机关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局导引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服务礼仪培训,努力提升导引员服务水平。
     据了解,监察室对局机关和各工商所“群众办事导引服务岗”工作进行不定时督查和突击检查,对工作落实及时、群众服务抓得好的及时表扬;对工作落实迟缓、出现敷衍推诿情况的及时梳理并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进行效能问责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对重要事项各经办人员回复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坚决严肃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防止“群众办事导引服务岗”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