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

28.07.2018  01:41

  刘作明出席课题签约仪式并讲话

  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立法研究会联合设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吸收专家、理论学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立法,实现我省立法理论和实务的良性互动,推进立法公开,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记者从当天举行的课题签约仪式上获悉,这是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为专项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也是我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重构立法专家库、丰富立法资源搭建立法咨询平台的体制机制创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课题签约仪式并讲话。

 

 

 

  刘作明指出,开展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研究,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根并服务于地方立法实践,致力于回答解决立法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寻求面向实务的解决方案,最终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体现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具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于治蜀兴川实践。立法是综合性的工作,政策性、专业性、程序性都很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搭建好这个研究平台,做好指导,出好题目,搞好沟通;要建立常态机制,充分发挥平台的立法咨询和高端智库作用,善于吸纳、运用理论实务研究和第三方评估成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刘作明希望广大立法理论研究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践,以人民为中心,就坚持党领导立法的重大政治原则、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特色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利益调整与平衡功能、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有效衔接等方面精耕细作,开展研究,努力多出成果、出高质量的成果。

  据介绍,专项课题的设立,有利于推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评估、备案审查等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缓解人大自身立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可将我省立法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整理、凝炼、巩固、提升与推广应用,进一步团结动员全省法治力量和有识之士,开创我省立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合作互动共赢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省立法研究会副会长兼法定代表人田万国在会上介绍专项课题筹备工作情况;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姜怡介绍发布专项课题有关工作安排。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达贵出席会议。  

  来自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明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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