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私人会所遭打案开庭 被告认罪态度极差

24.01.2014  12:29

去年9月10日,新快报记者付玉良等在白云区太和镇调查当地头陂村狗眠地违建时,在镇政府和医院两度被数名男子围殴,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帽峰山下违建私人会所浮出水面,被媒体称为广州版“皇宫”。

昨日上午,该案主犯刘福会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寻衅滋事罪,在白云区法院公开受审,其三名“帮手”同时被控寻衅滋事罪。

近年来,虽频频有记者采访被打的新闻爆出,该起因殴打记者被刑事审判的案件,或为广东省内首起。

庭审:刘福会同时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指控称,2004年至2008年期间,刘福会伙同同案人傅少斌(又名郑振辉)租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第十二社名为“狗门头”的地块,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无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块上使用机械开挖、平整填土后建筑房屋,造成该地块土壤适耕性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基本丧失了种植生产能力,要进行复耕有很大困难。

另据了解,据白云区法院(2009)云刑初字第1958号刑事判决书载明,郑国辉、刘福会等人从时任头陂村十二社负责人郭锦秋手中承租了“狗眠地”50亩农用地,后郭锦秋被判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郑国辉、刘福会两人“另案处理”。

2013年9月10日14时许,刘福会在白云区太和镇政府院内,对前来采访上述地块事宜的记者付玉良实施殴打,后伙同被告人余道贵、郭记秋、郭威在太和镇医院内对付玉良及其同事尹某军、王某再次实施殴打,致付、尹、王三人均受轻微伤(经司法鉴定确定)。

公诉方认为,刘福会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福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农用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刘福会在庭上辩护称此次殴打记者属于“初犯”,之前“无刑事记录”。记者之前的调查也证实,2009年该违建刑事立案,除前头陂村十二社社长郭锦秋被求刑,“另案处理”的重要当事人“郑国辉、刘福会”,实际均未受处理。

其中,该地块承租人实为傅少斌,与头陂村十二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使用假身份“郑振辉”(媒体爆出傅少斌有多个有效身份证,“郑振辉”为其中之一),但并未以“郑国辉”名义签下租地合同。

案情:记者在镇政府和医院两度被打

受害人付玉良诉称,2013年9月10日14时,其受报社指派,与同事赶到太和镇政府,采访当地一处违建,正好看到本案被告人刘福会在院内走动,见到付后便走近来挑衅,辱骂付为“假记者”,后更出手拳击其脸部,致其左眉出血。其后,刘福会被警方带走控制,但其半路声称身体不适,要求到附近的太和镇医院检查。

在配合警察简单调查后,付本人也因头部流血严重,被送到了太和镇医院,两名同事尹某军和王某赶来对其进行陪护。三人在医院CT室门口见到刘福会,刘身边还有包括本案其余三名被告人在内的四五名男子。双方一照面,对方便冲上来对付等三人拳脚相加,而付本人被打倒在地后还被连踹带踢。两名警察赶到后,刘福会等人还在继续施暴辱骂,直到增援警察赶到,这群男子才被控制住。

一段流传在网络上的“新快报记者被打”视频也证实,刘福会等人在与太和镇派出所一墙之隔的医院门诊室内对3名记者拳打脚踢、用膝盖顶,被打记者倒地后仍频频用脚猛踹,下手十分凶狠。

昨日庭上,刘福会等四人对于指控罪行均供认不讳。

刘福会在被问及与土地承租人傅少斌的关系时,他直言“不是兄弟,但比有血缘关系的兄弟还要亲”。其坦言,是自己看付玉良等人不顺眼,觉得他们来找事,便出手打了人,而且其余三名被告都是他打电话叫来帮手的。

刘福会大方“揽罪”,余道贵等三名被告人虽然对控罪都供认不讳,但均表示自己在医院只是“推搡”,并非打人,同时只知道自己没有动手,至于别人是否动手并没有看到。

最后陈述,刘福会等人均诚恳认错,希望法官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律师:被告认罪态度极差

昨日庭上,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黄财建律师担任付玉良等人的代理人,其表示,4名被告人明知付玉良等人为记者,仍公然在镇政府施暴,在警方介入后,又二度在医院公开施暴,其行为极为嚣张。

而在庭审中,4人在医院的监控视频已完整呈现当时案发状况的“铁证”下,仍避重就轻,推卸殴打、辱骂受害人的细节,轻描淡写描述为只有推搡的情节,认罪态度极差,完全是为了达到轻判才有所谓的“悔罪”。就此,请求给予其严惩。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