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致信李双江:我有你家座机号 万一拨通该如何开口

02.01.2014  12:06

2013年,著名歌唱家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强奸案毫无疑问地成为贯穿一年的全民目击重大事件。74岁的李双江和47岁的梦鸽由此遭遇人生和家庭的最大挫折。而围绕事件的明星子女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律师职业操守等一系列议题也成为社会讨论焦点。

事件回放>>>

■2013年2月17日

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奸。

■2013年2月22日

2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证实“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多方证实,“李某某”确为李双江和梦鸽之子,而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过半年。

■2013年7月8日

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8日、29日

此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告中称有4名被告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当庭道歉。李某某仍作无罪辩护。

■2013年9月26日

海淀法院公开宣判,被告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随后李家人表示上诉。

■2013年11月27日

北京市一中院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作出判决,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双江老师:

我在2014新年第一天,写下这封信,可是我找不到您的地址,虽然我有您家的座机号码,但都打不通。实际上,我很担心如果电话万一拨通,我该如何对您开口。毕竟,在新年问您儿子李某某的案子,总显得不厚道。

我想,您的儿子,一定多想永远做您和梦鸽老师疼爱的那颗春芽。没有人能挣脱世事的漩涡,想必他也拼命地证明自己,可有些事情再也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是的啊,像歌里唱的那样:有多少爱可以重来?亲情之爱,又何尝不是?

很遗憾。从“李家要求律师发公告称李某某没有参与涉嫌强奸”到“做无罪辩护”,从“称轮奸陪酒女无罪”到“申请公开审理”,从“控告酒吧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到“梦鸽上访、申诉”,此案不断翻新花样,挑战公众底线……所有这些,作为双江老师的您,始终没有站出来正式说话。

这一次,我没能像两年前一样,看到您含泪到医院为儿子无照驾驶改装宝马车打伤的夫妇道歉。这一次,您只有被拦住时说家里出了大事,心情很不好。

同样作为一个父亲,我当然理解您的沉默。作为一个教育失败的样板,我当然明白您的苦恼和痛心,我们往往都会用“”的名义在子女身上附加更多的“意义”,可这种“意义”对他们而言也许就是负累,就是一颗裹着巧克力的苦果。———孩子们在我们面前,觉得一伸手就拥有所有的甜,因为我们的给予往往超过我们的想象,爱得太袒露,味道往往很苦。

白岩松对此事曾有过这样的点评:不管生活在怎样的时代,管好自己的嘴,及时说话,及时说该说的话,知识分子都应以“”做最大的底色,永远对现实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永远对“”本身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适可而止的让渡。

这样的话,和您、我以及所有父亲们共勉。

最后,祝您和梦鸽老师新年快乐。

成都商报记者 谢礼恒

2014年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