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关注:职称外语考试“助考”信息泛滥

10.04.2014  11:13

  3月29日,是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日子。全省有不少考生反映,考前他们的手机经常会收到兜售试题或答案的短信。考后又收到“如你的考试未过,可包过”的短信。

  那么,发出这些“包过”信息的人,是怎样获取考生的电话号码的?又是谁泄漏了考生的个人信息?这些“包过”信息,是真的吗?

  本报记者徐俊勇

  花钱就能买到原题答案?

  3月25日上午,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李丽的手机铃声又响了,忙碌的李丽接通电话。电话那头就说“你好,我是XX 培训 机构,我这里有2014年 职称英语 考试的原题,需要你考前支付一半的费用就可以拿到答案,轻松过关……”李丽听到这里挂断了电话。李丽告诉记者:“这几天这样的电话和短信非常多,一天可以接收到好几个,让人很烦躁。”

  根据李丽提供的信息,记者按照短信内容申请加入对方的 Q Q号码。很快,QQ被验证。

  对方在了解到记者需要职称英语答案时,QQ对话框里立即弹出一段话:操作方式:我们准时提前3天发送考试的真题及答案,根据考生订购先后顺序发送到考生指定邮箱或者QQ。不管您选择哪种方式办理,我们给出的试卷质量都是一样保证您高分通过!合作付款方式如下:(考前付款提前3天发送,分期付款提前2天发送,考后付款提前1天发送到合作考生的邮箱)1.考前付清:800元,直接 咨询 客服索取账号汇款办理;2.分期付款:1000元,考前考后各付一半,需提供身份证号码;3.考后付款:1200元,需扫描准考证,工作证,户口本及单位固话到我们的邮箱。

  “我们不是范围性押题,我们给出的是100%考试原题,给出的答案准确率90%左右,不存在不过的情况,绝对是高分通过。”对方在QQ里一再强调,让记者放心购买。

  按照对方承诺的操作方式,记者选定了考后付款方式。3月28日,记者的QQ里接收到了一个名为职称英语试题的压缩文件,但解压需要密码。不一会,对方从QQ里发来一段话,尊敬的会员您好,试题和答案已发送,祝您顺利通过考试!为了各位会员安全通过,防止出现考前试题泄露,所有试题均加密发送,请您交付1000元密码押金,凭汇款单领取密码,在交付密码押金后,请留下您的返还账号,此押金在考试完第一时间统一返还,谢谢合作。

  像这样的诈骗方式,不少考生都经历过。

  据记者调查,有的培训机构更是变换花样,以押题的形式诈骗钱财。“我考前在兰州一家培训机构花了800元购买了试题,对方承诺这套题里有40分的准确答案,但考试中发现没有一道题被猜中,考后才发现,这套题和去年卖给其他考生的一模一样。”考生刘阳对记者说。

  考生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

  连续收到类似短信的张娜女士告诉记者:“我在网上报考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后,不断收到各类助考短信,我怀疑是报考部门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有的助考电话打来后,直接指名道姓地问需不需要答案,这让人非常吃惊。对方是怎么知道我的姓名的?”张娜说道。

  不单单是职称英语考试,其他各类考试的个人信息也是经常被泄漏,频频遭到骚扰电话。据记者了解,2013年5月27日,报名参加2013年事业单位招考的兰州一考生向警方反映:他通过网络报名,准备参加6月下旬进行的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报名认证后不久,他就接连收到不同号码发来的“内部培训,100%过关”的短信。他怀疑自己的电话号码被泄露了。

  难道参加职称英语考试的考生信息真的被泄露了?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部分考生反映的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省人社厅的重视,目前已经向公安部门进行了报案,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称,作为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省级考务主管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考试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在组织考试报名过程中,对考生个人信息均采取了加密存储,不存在工作人员泄密的情况。同时提醒各位考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上网时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在向培训机构咨询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

  据IT行业人士认为,考生信息泄露无非有三种可能:一是监守自盗,即报名网站的工作人员将考生信息泄露;二是报名网站存在系统漏洞,不法分子侵入获取考试信息;三是考生个人电脑中了病毒或木马而泄露信息。

  “出售答案”短信都是骗人

  据了解,职称外语考试属全国性统一考试,试题为国家机密,考试试题的押运、保管有严格的保密措施。试卷到达各地都是通过邮政专用车辆押运,有警力全程看守,保管过程也是全天候监控。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称,考生们要诚信应考,对于一些培训机构打出的“包过”宣传广告,以及出售原题答案的,切勿听信谣言,这些都是骗人的。

  据警方介绍,考生一旦相信这些助考培训机构,按照对方的要求,将钱打入指定的账户后,考生就无法再和对方取得联系。

  同时警方提醒,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填写个人信息、妥善保管票据和证件、注册网站的“用户”等方面多加留意,平时维护好自己的电脑,防止钓鱼网站或利用系统漏洞发动黑客攻击,盗取信息。另外,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机构应该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员工应该提 高职 业道德,杜绝个人信息外露。

  据了解,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确规定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个罪名:“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