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同样的尊重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于次年正式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经1994年5月2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近年来,“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如何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如何让良法善治温暖更多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5月开展的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带我们一同探寻答案。
实地走访 看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落实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具体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哪些困难和问题?”
5月9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菲率执法检查组赴雅安、眉山、成都三地开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专门协会、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就业点等单位(场所),通过听取汇报、明查暗访、与残疾人及家属进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王菲指出,要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在发现问题中推进整改落实,让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刚性,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在雅安市名山区,为进一步激发残疾人发展内生动力,在区残联的支持下,投入残疾人扶贫资金15万元,入股中坝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雅安市名山区中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以优先股的形式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4名残疾人(其中4名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位入股残疾人每年保底分红不低于500元,并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纳入企业务工,安排工作人员5人,引导残疾人积极发展草果种植,累计有32户100亩,户均年增收0.31万元,有力地提升了残疾群众内生动力,更加主动投入到草果产业发展中来。“要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改革成果,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菲为量化股权激发残疾群众内生动力这一助残增收举措点赞。
在眉山市康复医院儿童康复部,执法检查组仔细观看了儿童言语治疗、感觉统合训练、孤独症及脑瘫运动训练、引导式教育等场景,检查组表示,残疾孩子们的每一次成长都令人惊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用法律破解制约残疾人保障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当执法检查组来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时,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省残联理事长杨志远动情地说道:“我是专职做残疾人工作的,我切身地体会到残疾人亟需社会关注!在我们的工作圈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不是不人道而是不知道,不是不理解而是不了解!’大家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知之甚少,我们眼前这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他们和我们健全人一样,渴望公平的人生、平等的教育……再看我们这些特殊教育专业的老师们,他们将‘耐心、爱心、情怀’作为人生信条,他们对学生们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聋哑盲学生们学习基础教育各学科的难度,可以想象一下老师们教书时重复演练、细致入微的教育场景……老师们的坚守和学生们的坚韧,造就了一种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向阳而生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这个社会关注、宣扬、学习!”
报告发布 梳理四川残疾人事业成绩单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创新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推动残疾人教育,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取得实效。
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
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任主任、34个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政府残工委,建立全体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厘清成员单位职责,构建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政府也成立了残工委,建立了相关制度。相继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十四五”推进我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0余项政策措施。2016年至2021年,全省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为240.76亿元。将“支持20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75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8100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纳入近两年的全省30件民生实事项目。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初步建立了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中心、二级综合医院康复科和康复专科医院为重点、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康复服务体系。目前,全省有40家康复医院,1815家医疗机构设置有康复医学科,667家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十三五”期间,全省为近6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按国家规定将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每年有100万余名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10万余名得到基本辅具适配服务。
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全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成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超过97%。成都市、凉山州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近35亿元,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足额保障公用经费;安排资金1.7亿元,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计划。近五年,每年超过3万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教育资助,每年有600多名参加高考的残疾学生被录取。
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出台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对残疾人就业予以优先考虑、重点保障和特殊帮扶。近年来,共为8902名残疾人办理失业登记,认定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0063名。全省129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中,81.5万人实现了就业。
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两级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机构内建立盲人图书有声读物阅览室121个。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川阅之声”听书服务、“聆听有爱·悦读无碍”阅读活动等特殊文化服务项目。承办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参加在天津和西安举办的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竞技体育金牌和奖牌数位列全国第一方阵。输送14名四川籍运动员参加里约和东京残奥会,获10金4银2铜。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45万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为82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106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绵阳、达州、雅安、眉山等12个市(州)将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将63.9万名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93万名残疾人享受特困供养。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改善。
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发布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公共停车场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公共交通站(场)建设无障碍设施等。2021年,全省为1.9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广安市、温江区等9个地区被授予“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达标)市县村镇”。古蔺县太平镇长征街社区为全省首家探索开展无障碍智慧系统建设社区,集中为残疾人家庭提供智能服务。自贡市在人流集散地开行聋哑人旅游专车,为残疾人无障碍交流和出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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