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带动式扶贫“生力军”
刚刚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减贫目标——全年实现105万以上人口脱贫、2350个以上贫困村退出和5个贫困县“摘帽”。如何更有效地脱贫攻坚?如何更好发展现代农业?
“可以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让前者成为带动式扶贫的‘生力军’。”1月28日,省人大代表黎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需动力支持
“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入驻,带来的不仅是现代化多年工业发展理念,更加标准化的生产模式,还有就业、产业优化升级等多方面的利好。”黎萍代表告诉记者,这几年她通过基层调研发现不少地方都因新型业主的进驻,带富了一方农民。
“可见如果业主愿意帮扶,对于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是很有积极意义的。”但让黎萍代表遗憾的是,从她调研的情况来看,愿意主动帮扶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多。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动力缺乏。“农村贫困户大都没有资金、技术,有些甚至连基本的劳动力也没有,大户不愿意带。”黎萍认为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愿意带动贫困户脱贫,就必须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入手。
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配套政策有待跟进
“粮食种植规模上来了,可赚不了钱呐。”省人大代表薛世兰是来自泸县的一名种粮大户,去年她流转的种粮土地面积已达800亩,本来打算从规模化中要效益,可她却发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机耕道不通,新买的拖拉机没法下地;农田供水不足,每逢春耕总会遇到几次“水荒”,收了粮食得烘干不然遇上天气不好就会烂;一台大型拖拉机十六万,可各类补贴加完还不到总价的30%……
薛世兰还给记者扳指一算,目前她基地里全年上班的有20个人工,她一年下来种粮的成本和收益刚好相抵,这多少让她有点无奈。
“必须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对大型农机补贴力度,对规模化种粮建立烘干中心等予以扶持的政策。”薛世兰呼吁。
在黎萍看来,薛世兰反映的正是我省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业主本身背的“包袱”重,他们又怎么会来帮扶贫困户呢?
让贫困户带政策入股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
黎萍表示,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具体的扶持政策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土地调整、机耕道修建等基础设施方面予以农村贫困户一些倾斜政策;在农机补贴方面,予以贫困户一些支持;在金融政策上,可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的数量予以支持。
“让贫困户享有这些优惠政策后,将其变成‘股权’,这样他们可以以入股的方式,加入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中去。”
黎萍以信贷保险为例说,“现在一些信贷扶贫资金只针对贫困户,而贫困户却没有实际的贷款需要。因此,可对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信贷支持。在特色农业保险的开发方面,可针对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倾斜。”黎萍认为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激发他们愿意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