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亲人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

04.03.2014  13:00

   

本网讯(   记者 严波 杨新立  )  如果没有这场病痛,刚从巴中老家到浙江打工的卢仕秀还在辛勤的工作,每月虽然薪水不多,但和老公一起努力供两个孩子读书,无疑是最有盼头的事

    丈夫何海军与儿子达成一致意见,将卢仕秀的器官捐赠出去。“让亲人的生命在别人的身上延续!”她的一对角膜、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给5个人带来新生     每天,都有很多心脏停止跳动。然而她的离去,却与众不同。     她叫卢仕秀,恩阳区玉井乡人,今年43岁,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43年来她从未走出过大山,今年刚刚随丈夫到浙江湖州市打工。2月24日,卢仕秀突发脑出血,再也没有醒来。2月26日,她捐献的一对角膜、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给5个人点燃了新生的希望。     这也是湖州市今年首例器官捐赠。      刚上班三天 厄运突然降临     2月26日下午1点多,在浙江湖州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卢仕秀的儿子何志明和她丈夫何海军含泪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字:同意捐献卢仕秀的器官,实现她生前的心愿。“前几天妈妈还给我打电话唠家常,问我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怎么一下子就……”事情来得太突然,儿子小何一直没缓过神来。     2月24日下午4点多,正在干活的卢仕秀突然晕倒,被工友扶起来后她又不停地呕吐。看情况不对,大家马上把她送到了湖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当时医生诊断为“由高血压引起的自发性脑出血”。第二天情况就急转直下,卢仕秀出现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情况,虽然被抢救过来,却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只能完全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     “她才上了3天班,怎么突然就没了……”何志明在电话中告诉晚报记者。今年春节刚过,经过亲戚的介绍,卢仕秀夫妻俩决定一起到湖州打工,这也是卢仕秀第一次走出大山,以前两人一直在家务农为生。夫妻俩很快在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安顿下来,卢仕秀在当地找了一份工作,一切都很顺利。     “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她很节省,想着把钱省下来给两个妹妹以后读书用。”何志明说,老家的两个妹妹都还没上小学,知道妈妈发生了这样的事,真不知道会怎样。      朴实的一家人有着同一个愿望     在丈夫何海军眼里,妻子是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干农活很拿手,喂猪养牛还带孩子,也是个热心肠的人,村里哪家需要帮忙,一叫她准到。     在巴中老家,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得了尿毒症需要换肾,等了十多年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看着她就心疼,”何海军说。卢仕秀生病的这几天,他们一家在病房外焦急等待时看到了遗体捐献的详细材料。“让亲人的生命在别人的身上延续!”经过2天的思想斗争,父子俩达成了一致意见,捐出卢仕秀的器官。“我想这也是妈妈的心愿,要是妈妈的肾能和家乡的那个姑娘匹配上就好了。”儿子小何说出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在湖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卢仕秀器官捐献的各项手续在第一时间展开。人体器官捐献需要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何海军在老家的堂哥带着工作人员,坐了4个多小时的汽车,赶到卢仕秀70多岁的老父亲家里。痛失爱女的老人当天就在文件上签了字。      善举点燃了5个人新生的希望     “妈,你安心地走吧,两个妹妹我会照顾的。我会告诉她们,妈妈的器官在别人身上继续活着,就像您还活着一样。”器官摘取手术前,儿子小何走进重症监护室,流着泪向妈妈作最后的道别。     一对角膜、一个肝脏、两个肾脏。2月26日下午4点半,经过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组织专家1个多小时的手术,卢仕秀捐献的器官被顺利取出,第一时间送往受捐者所在的医院。据悉,卢仕秀的肝脏和两个肾脏将让3位受捐者重新获得延续生命的希望,一对眼角膜也将让两位患者重见光明。     何志明在电话中告诉晚报记者,在卢仕秀捐献器官的第二天,就成功把肾移植给一名病人。     儿子说:妈妈曾说过要捐献器官     3月2日,何海军一家从湖州回到了巴中老家,卢仕秀的骨灰将于近日下葬。     “我是农历正月初五去成都上班的,他们(父母)是农历正月初九去的浙江。我走的时候,妈妈还把我送到了村口,没想到这竟然是我和她见的最后一面。”何志明说,他在成都上班,母子二人分别后,一共通过三次电话,母亲每次都在电话中万分叮嘱。     何志明说,妈妈文化水平仅为小学,却很早知道了“器官捐献”这个事情。“以前和妈妈一起看电视,两人就聊过捐献器官的事情,她当时还说将来如果有机会一定捐献,帮助别人,这下也算完成了她的心愿。”     ■ 相关新闻   我市捐献人体器官者很少     据悉,我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是每年仅有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器官的缺乏是主要原因。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的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比1,而我国高达150比1,相差悬殊。     晚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虽然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开放,捐献器官已被大多数市民接受,但我市捐献器官的数量每年寥寥无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罗石介绍,对于器官的移植,必须具有资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疗机构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才能从事器官移植或者摘除,我省一般由四川省人民医院下的移植中心负责。     由于我市目前尚无具有器官移植、摘除资质的医疗机构,我市每年捐献器官的数量几乎为零。罗石清楚记得,大约在2011年左右,我市一名患者在死亡之后将眼角膜捐出,当时也是省医院移植中心委托的广元接待站完成。     “我市每年咨询器官捐献的市民很多,但由于受各方面制约,最后能够完成捐献的很少。”罗石说,一般来说,人在死亡之后有一个最佳器官摘除时间,错过了这个时间,就算器官摘除下来也无法使用。     ■链接   如何捐献器官?     罗石说,我国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或者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并有其配偶(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和成年子女)以及两名医师的书面证明。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个人,应当向省红十字会或者通过医疗机构向省红十字会申请。红十字会再联系相关医院,最后进行器官移除。     “在器官摘除前会对捐献者的身体健康做一个全方位的检查,看看是否达标,就算愿意捐献,如果健康指数不达标,也不能捐献。”罗石说,例如捐献者本身携带病原体,那也是不能捐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