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不到工资 男子学“蜘蛛人”攀爬落水管行窃被抓

03.01.2014  02:18

中新网金华1月2日电(见习记者 胡丰盛)因为一直讨不到工资,一向安分守己的他学起了“蜘蛛人”,顺着水管爬上屋顶,揭开瓦片爬进商场,盗走十几部手机和若干衣物。近日,浙江永康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从云南人谭某房内搜出了11只被盗的手机和2件衣服。

2013年11月25日晚10时许,永康芝英镇四村一家超市老板金先生,锁好商场大门后便去休息了。第二天一早,当他进入商场时,却发现手机柜台里少了十几部手机,衣服柜台里也少了几件男式衣物。

他立即打电话报警。

警方进行现场勘查,金先生的超市是一层平房,屋顶与商场之间用呈“”字的隔板隔开。警方发现,有一处隔板已被破坏。

经过一系列调查,芝英派出所民警于2013年12月31日下午,在西城街道岭张村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覃某抓获。

据调查,覃某是云南人,今年37岁。2013年3月,他带着两个十几岁的女儿来永康打工,在芝英镇上找了份粉刷的零工,每月有三、四千收入。覃某交代,因为最近一直讨不到工资,所以才想到去盗窃。

11月26日凌晨2时许,覃某来到金先生的超市,之前他来超市买过东西,知道超市没有安装天花板,可以从屋顶进入超市。覃某通过商场左边的水管爬上屋顶,掀开瓦片跳到屋子的横梁上。他几脚踢破了隔板,跳到了试衣间上,又从试衣间爬到了地面。

我原本想到商场偷些钱的。”覃某不知道,商场每天关门后会将营业款取走。一无所获的他只能偷些比较值钱的手机和衣物。

覃某将盗窃来的物品带回家藏了起来,等待时机卖掉。得知侄子的手机坏了,覃某还大方地“”了一只手机给他。

手机还没出手,警方就找上了门。警方提醒商家,年关将至,要更注意防盗,在商场内安装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很有必要的,另外,警方也会加大巡逻力度。

目前,覃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