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认识 明确目标 振奋精神 认真实践
厘清认识 明确目标 振奋精神 认真实践
——刑事司法系召开2012级“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动员大会
2014年9月15日晚,刑事司法系在北校111教室召开了2012级“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动员大会。刑事司法系副主任安宁、陈洪星,主任助理包杨川及各教学练战点带队教师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
为了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刑事司法系此次安排2012级刑事执行、行政执行、戒毒康复3个专业4个班共233名学员,分赴自贡监狱、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等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活动。
动员会上,陈洪星副主任组织同学们学习了学院关于专业实训、实习的纪律规定,并从法律意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人身安全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全体同学在“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努力塑造警院学生的良好形象。
安宁副主任强调了进行此次“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的重要意义,指出“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和大家耳熟的“顶岗实习”是不同的人才培养环节和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实习方式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教学练战一体化”是将学习的课堂迁移至行业一线,由此带来的变化,不仅仅是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是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考核评价方式的更新。尽管在之前的课堂教学中,我们的老师采用了案例教学、模拟及仿真训练,但是,与真实的工作环境和任务相比,案例教学少了鲜活,模拟仿真缺了真实,为了提高同学们职业认知的水平,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切实培养同学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必须对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以实现上述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便应运而生。这个模式,自2009年以来,已经经过多届实践,不仅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更得到了行业和社会的一致认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带给大家的绝不仅仅是理论和操作技能,更多的是一个合格大学生参与未来社会竞争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安宁要求学员要在真是工作环境和任务中,学中干、干中学、学中练、练战融合,希望各位同学提高认识,珍惜机会,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再次强调了实习期间的纪律问题。
动员大会后,同学们对进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意义的理解有了新的认识,纷纷表示一定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积极参与到学院“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来,努力完成此次“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实践的各项任务,努力将自己锻造成高素质的基层法律职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