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关于认定“东原·长洲”项目为“四川省绿色住区”的通告

24.07.2015  12:16

川绿住〔2015〕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原四川省建设厅(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四川绿色住区建设认定活动的通知》(川建房发[2005]11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四川省绿色住区评审技术条件(暂行)》的规定,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专家组于2015年7月10日对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原·长洲”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四川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专家组评审通过和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四川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决定认定“东原·长洲”项目为“四川省绿色住区”。
      特此通告。

四川省绿色住区认定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