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订金”之名卷走146万 成都男子被判刑13年半

21.04.2015  13:14

  早报讯 (金法宣 记者陈俊实习生 郭静雯)徐某本是青龙市场卖鞋的一个商家,2012至2013年,偶尔帮市场管理部门收摊位费。其间,他也曾招揽过一些商户入驻市场。2014年初,青龙市场重新装修后进行招商,不少商家以为徐某有门路,私下找他代办经营权。徐某来者不拒,统一向商家收取每铺四五万元作为“订金”。2个月下来,徐某竟然收到“订金”146万元。然而,商家自始至终都没有拿到商铺经营权,而徐某却早已将钱耗尽并逃逸。

  2015年1月21日,徐某被逮捕。2015年4月15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