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订房入住被拒 消协调解满意入住

13.03.2015  19:52

近日,外地游客刘先生一家慕名到自贡旅游观灯,来之前通过网络预订了贡井区某酒店的三间客房并支付了690元住宿费。3月8日,刘先生一家准备入住时却被告知,酒店已客满,无法提供房间。刘先生要求酒店履行承诺,但店方只同意退还住宿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先生向贡井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明确纠纷原因,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调解工作。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酒店退还消费者刘先生690元住宿费,另外赔偿100元,并为刘先生一家联系其他酒店入住。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