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为避处罚作案前吞下4根铁条 警方花钱取出

18.06.2014  15:07

医院检查发现,周某身体内有异物。通讯员彭海 摄

男子周某以为自己吞食铁丝自残,就能逃过警方处理,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在民警的看护下,周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手术,取出身体内的4根铁丝。昨天,病情稳定的嫌犯周某被重新收押。

40多岁的周某以前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6月10日上午,他来到瓦窑市场看到一女子推着一辆婴儿车,见该女子没注意,周某从车上挂着的一个手提包里偷出一部手机。还没等他把偷来的手机藏好,就被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民警当场抓获。

次日,警方按程序对周某进行刑拘,并送至看守所看押。到达看守所后,周某却说,在盗窃之前,他吞食了4根铁丝,每根长约6厘米。

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看守所不予收押: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得知周某的情况后,看守所方面很快联系了办案民警。周某原以为民警听到他体内有异物,会从轻处理,没想到民警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医生在其肠道内发现有4条异物。为严厉打击犯罪,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经过与医生协商,民警决定花钱让医生对周某实施微创手术取出其体内异物。6月14日至17日,在民警的看护下,周某多次接受了微创手术,取出了体内的4根铁丝。

昨天,通过治疗后,周某情况已经稳定,被继续收押。

实际上,吃铁丝后我自己也不好受,肚子很疼,但是又害怕被抓进去,只好强忍着疼痛作案。”周某这样对办案民警说。

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一些人为了逃避警方打击,称自己有传染病,或采取“苦肉计”,在作案前后吞食异物,一旦被抓,就拿体内有异物作“挡箭牌”,以致一些人逃避了惩罚。这名负责人表示,他们今后将对此类人员“零容忍”,对其治疗将体内异物排除后,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决不能让此类人员钻法律的空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