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警方成功侦破“7.23”特大持枪抢劫案

05.08.2015  19:59

      7月29日,笔者从绵阳涪城区公安分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过涪城警方连续奋战,7月27日晚成功将“7.23”特大持枪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成都郫县和遂宁抓获,该案成功告破。

7月24日凌晨0时30分许,涪城警方接到三台警方转警:受害人刘先生于23日晚在涪城区“富临外滩”停车场被两名男子持枪、持刀劫持至三台县境内实施抢劫,被抢现金25000余元、苹果6手机一部、首饰若干以及“凯迪拉克”牌越野车一辆,涉案金额共计70余万元。疑犯实施抢劫后,在三台境内将受害人抛下并驾车逃离。后受害人向三台警方报案。

接报后,涪城警方连夜将受害人接回绵阳,并立即成立由分局刑侦大队和城厢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的“7.23”特大抢劫案专案组展开侦查。

通过询问受害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后,专案组一方面通过受害人所描述疑犯体貌特征展开大规模摸排,另一方面以受害人被抢汽车去向为突破口开展深入排查,并及时向周边友邻警方通报案情请求协查。24日下午,射洪警方反馈信息在射洪境内查获被抢车辆,但疑犯已弃车潜逃。

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多警种配合下,专案民警最终掌握疑犯逃跑路线并逐步摸清了疑犯身份。27日晚,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分别在成都市郫县和遂宁市安居区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20岁,射洪县人),何某(男,20岁,南部县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二人对2015年7月23日18时许,趁受害人刘先生驾车回到“富临外滩”小区地下停车场时,由何某持刀、唐某某持玩具手枪将刘先生劫持到车上抢劫现金7000余元后将车开往三台县,二人通过威逼受害人取得银行卡密码,在三台县工商银行取走受人现金18000元后,又将车抢走开往射洪弃车逃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绵阳涪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9年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月11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药监所
2018年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24日 第19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药监所
2018年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12月6日 第18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