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敢趟“警改深水” 丹棱公安亮剑主办侦查员

03.11.2015  12:24

 

让沉寂了15年的主办侦查员制度重新焕发活力,紧紧抓住主办侦查员制度核心,破解困扰基层公安多年的“瓶颈”,实现“六大突破、三大创新”……

丹棱县公安局,作为全省公安改革试点县级机关之一,在公安改革深化年,他们敢于涉足“警改深水”,善于探索“警改”热点、巧于创新“警改”手段。在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上,首开全国先河,创新推出丹棱“133”模式。

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眉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辜永忠的回答一语中的——这就是亮剑精神!

敢于亮剑  涉足“警改深水

丹棱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王鹏是一位睿智而又健谈的领导。说起为何涉足主办侦查员制度,他的思路特别清晰。

王鹏说,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有项重要内容,就是如何强化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提高他们的执法办案积极性。法院系统早已推行大法官制度,检察系统也紧随其后试水主诉检察官制度,公安系统早在2000年就已提出了主办侦查员这个概念。

丹棱县公安局敢于啃下主办侦查员制度这块“硬骨头”,这与眉山市公安局战略部署息息相关。从2014年开始,省公安厅提出十大改革创新工作后,眉山市公安局积极响应、大胆探索,创造性地推出了“特色四区”创建。“特色四区”创建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多家媒体的聚焦。副省长、公安厅长邓勇,眉山市委书记李静,市长宋朝华等多位领导先后对报道予以了批示。一夜之间,眉山“警改”经验叫响全省。

成为全省“警改”先锋后,眉山公安并未裹足不前。在公安改革深化年,辜永忠毅然选择了“改革完善执法权利运行监督机制”这一自选动作。为什么选择一项省厅都将其喻之为“硬骨头”的项目,辜永忠的回答掷地有声,眉山“警改”就要敢趟“深水”!5月20日,《眉山市公安局改革完善执法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丹棱县公安局是全省公安改革试点县级机关之一。近年来,丹棱县公安局屡破大案、要案,在探索主办侦查员制度上积累了一些既成经验。如2011年成功告破省厅督办的“4-8”非法制贩合成毒品系列案件;2012年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眉山市“12.19”系列盗掘文物案;2013年成功破获省厅挂牌督办的“3.21”系列盗窃摩托车案;2014年成功侦破“12.24”省级毒品目标案件;今年6月由丹棱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辉领衔主办,成功侦破了“2.5”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5”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得到了公安部及国家烟草专卖总局的高度肯定。

今年年初,丹棱县公安局组织刑侦大队、法制大队、政工、纪委等部门,深入基层科、所、队、室,组织一线刑侦干警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调查表》。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的态度,丹棱主办侦查员制度“133”模式于今年6月破茧而出。何谓“133”模式?即一个《规定》加上三个《办法》和三个《意见》:《丹棱县公安局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规定》、《丹棱县公安局主办侦查员考核办法》、《主办侦查员经办案件积分考核办法》、《主办侦查员分级管理办法》;三个《意见》则是就主办侦查员职级问题、效考核结果运用与相关部门分别达成的共识。

主办侦查员制度是眉山市公安局改革完善执法权利运行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丹棱“133”模式或开全国先河,为主办侦查员制度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善于亮剑  实现“六大突破

探索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不仅要敢于亮剑,而且要善于亮剑。丹棱主办侦查员制度“133”模式魅力何在?《丹棱县公安局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规定》共五章三十六条。第一条开宗明义,“强化责任感”与“调动积极性”旗帜鲜明地成为了丹棱县公安局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的两个根本目的。

如何体现两个根本目的?就是紧紧抓住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核心,即责、权、利对等相当的原则。丹棱县公安局明确规定主办侦查员担负十大职责,拥有八大职权,享有立功、受奖、评优、评先、晋级、提拨等优先权。在每月的考核中,当月排名,当月兑现绩效。这些规定不仅写进制度,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奖惩斗硬。

主办侦查员制度在丹棱县公安局落地生根并焕发活力,还得益于他们在刑侦模式、职级待遇、指挥调度等方面取得了“六大突破”。

第一大突破是破解了职级待遇“瓶颈”。主办侦查员类似于一台手术的主治医生,只是一种角色分工或是一种资质,没有任何职级上的待遇。而职级问题又是顶层设计的问题,基层公安机关往往无从下手。面对这一“瓶颈”,丹棱县公安局大胆探索,他们规定: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行政主管任职,必须有一级主办侦查员任职经历;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行政副职任职及派出所正职任职,必须有二级以上主办侦查员任职经历;派出所副职任职,必须有三级以上主办侦查员任职经历。对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报请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参考这一必要条件,同时就职级问题配套出台三个《意见》。

第二大突破是明晰了主办侦查员拥有指挥权和决定权。过去在侦查口子,由于都是平等的民警,就存在谁也指挥不动谁,更无权直接申请部门协助。丹棱县公安局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后,充分放权,主办侦查员不仅可以挑选、领导、考核协办侦查员,而且可以直接申请刑事技术、情报信息等部门密切配合。同时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果断决策,并及时依法处置。

第三大突破是解决了刑侦老大难问题。从丹棱县公安局的实践效果看,主办侦查员制度对提高侦查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成效明显,尤其是通过明确主办侦查员在收集有关材料、完备有关法律手续等方面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敦促了主办侦查员依法办事,扭转了“重实体、轻程序”的刑侦老大难问题。《丹棱县公安局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规定》对相关程序问题均作了严格规定。

第四大突破是消除了错案无人负责的怪圈。过去没有主办侦查员制度,大家往往是集体办案,多人参与,出了问题或错案,往往找不到具体的人负责。由集体承担责任,由于责任不明确,最后往往不了了之。现在“谁主办谁负责”的执法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主办侦查员对案件侦办工作全程负责,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这种制度体系之下,冤假错案产生就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遏制。

第五大突破是强化了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权。以前群众对民警违法违纪办案、立而不侦、案件迟迟不能办结等现象,可能只有干瞪眼的份。这种现象严重伤害警民和谐关系,引发上访、上诉不断。丹棱县公安局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后,明确要求主办侦查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主办侦查员是否告知当事人,这一要求已成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同时明文规定,因执法问题引起当事人多方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主办侦查员的资格将被及时中止。

第六大突破是打破了“大锅饭”。以前基层刑侦是“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在是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职权分明、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丹棱县公安局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民警们形象地将其喻之为“包产到户”,刑侦部门呈现了“不想干的人必须干,想干的更愿干”的良好氛围。

巧于亮剑  凸显“三大创新

在丹棱县公安局,你要成为一名主办侦查员很难,要想

成为一名优秀的主办侦查员更不容易,而要将这支侦查员队

伍有效管理起来则是难上加难。

如何破局?丹棱县公安局对主办侦查员的选拔、管理、考核一直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进有多难,管理有多严,超乎大家的想象。

进有多难?丹棱县公安局建立了科学严格的主办侦查员选拔制度,由政工监督室、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共同把关、三堂会审。要想成为一名主办侦查员必须具备五大条件:政治过硬是必须的;业务能力是基本要求;参加公安工作三年以上,通过公安部执法资格考试是“硬杆杆”;还要有组织指挥能力、果断决策能力;最后还须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技能。同时,主办侦查员拟担任侦查口子主要领导的,已纳入县委组织部门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此举确保了刑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句话,那就叫“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

管理有多严?中止主办侦查员资格有七大规定,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有九大规定。具体内容不一一枚举,略举一二即可彰显管理之严。在办案中被通报两次,资格中止;证据材料收集不齐或丢失,资格中止;滥用警械警具、武器,资格中止……年度考核不称职,资格取消;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资格取消;因工作重大差错引起国家赔偿,资格取消……被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后,二年内不得再次任用为主办侦查员。

要将主办侦查员队伍有效地管理起来,这绝对是一门学问,丹棱县公安局的选择是创新破局!

第一大创新是创新管理思维。 丹棱县公安局将主办侦查员实行分级管理。制定了《主办侦查员分级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主办侦查员分为三级,三级主办侦查员具备主办一般刑事案件资质,二级主办侦查员具备主办系列困伙案、疑难复杂案件资质,一级主办侦查员具备主办杀人案等重特大案件资质。侦查员的级别可以晋升,也可以降级。

第二大创新是创新考核内容 。《丹棱县公安局主办侦查员考核办法》中规定,县局纪委、刑警大队、法制大队共同负责考核主办侦查员四种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岗位履职能力、廉洁自律情况。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仅仅是办案能手、廉洁标兵,但是不会说话,不会写材料,不会协调指挥,那么你肯定成不了优秀的主办侦查员。

第三大创新是创新考核模式。 对主办侦查员,丹棱县公安局实行基础分百分制管理。对主办侦查员经办案件,实行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并制定出台了《主办侦查员经办案件积分考核办法》。实行一案一考,探索制定了积分公式:案件积分成绩=(案件个案质量分)×(数量分)×(系数分)。同时,充分运用眉山市公安局自主研发为考核配套的软件系统,对人、对案全程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科学考核。所有考核标准明晰,整个考核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切实考出了动力、考出了竞争力。

丹棱县公安局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其亮剑精神让一盘散沙变为多个拳头。突破,令陈规陋习烟消云散;创新,让全局民警干劲十足。据丹棱县公安局政委向阳介绍,自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以来,丹棱县公安局今年仅用七个月时间,其逮捕数和起诉数就与2014年全年持平,且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没有一件被检察机关退侦或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