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3月23日在解读《办法》时表示,密切结合省情,对秸秆焚烧、扬尘和机动车污染等治霾重点,《办法》明确了依法监管、防治资金来源及地区联动的法律依据。“治霾有法可依,更有力量!”
秸秆禁烧纳入依法行政轨道
“焚烧秸秆是灰霾形成的重要因素。”杨雪鸿介绍,尽管每年都在发出禁烧通知,但没有法律依据,禁烧缺乏强制力,一直是治霾难点。
《办法》第25条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第42条还明确:在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并处200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秸秆禁烧纳入了依法行政轨道。”杨雪鸿介绍,目前只有我省把秸秆禁烧上升到政府规章高度。
为使政府监管责任真正“落地”,《办法》第2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配合环保部门监管秸秆焚烧的责任。杨雪鸿说,去年灰霾治理已纳入市(州)和县(市、区)目标绩效考核,全省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3年下降5.7%,但个别市(州)并未完成目标任务。“《办法》出台后,今年没有完成治霾目标任务的市(州),都将‘逗硬’实施区域限批、新闻曝光等处罚措施。”
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建筑扬尘污染突出,同样是久治不愈的顽疾。去年11月,省大气办派出的联合督查组在各市(州)督查和座谈时,多地施工方诉苦说,洒水、覆盖、“六不准”等扬尘治理措施没跟上,是因为业主在工程预算时就没有这笔环保资金。
杨雪鸿说,结合督查了解的情况,借鉴成都经验,《办法》第14条规定“各类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这意味着,施工单位应依法找建设单位要这笔环保专项资金。
道路扬尘污染,各地也控制乏力。杨雪鸿说,“原因之一,是我省各城市仍以人工清扫为主,扬尘较大,而机扫是带水吸尘。”《办法》第17条规定,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并且,对城市管理来说,机扫的成本更低。”
《办法》第20条,对矿山开采的扬尘治理规定了“设置围挡、防尘布(网)、及时回填、绿化、修复生态”等强制性措施。杨雪鸿介绍,过去对矿山开采也有防尘要求,但主要在环评文件的技术方案里要求,纳入《办法》后,必须强制执行。
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对另一治霾难点——机动车尾气污染,《办法》第22条规定,市(州)政府应按有关规定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据省环保厅测算,成都地区机动车尾气对PM2.5的贡献率约为20%,尤以“黄标车”污染为大。“一辆重型载货柴油黄标车排污量,相当于若干辆国IV标准的小型载客汽油车排污量。我省大部分机动车污染来自黄标车和老旧车,以及污染严重、按规定应淘汰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杨雪鸿说。
目前,全省只有成都实施了黄标车限行措施,外地黄标车仍可进入成都。杨雪鸿认为,限行黄标车,必须全省联动。根据《办法》第23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对黄标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限制措施。
杨雪鸿透露,根据省环保厅计划,年底前,全省所有地级城市的主城区都要禁行黄标车。今年内,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年底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省环保厅已向省政府建议,制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效提高车主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
雾霾污染,还跟我省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密切相关。杨雪鸿透露,我省已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办法》出台后,省能源局将督促成渝城市群14个重点城市的地方政府,向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层层分解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同时,鼓励燃煤锅炉煤改气,禁止气改煤。
省环保厅负责人解读《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
成都10:50 24.03.2015 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