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什么是中纪委驻会副书记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成7个组,就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地方进行调研,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驻会副书记”这一头衔首次在媒体上公开使用。那么,什么是“中纪委驻会副书记”?“驻会”和“不驻会”在日常工作上又有何差异?
何谓“驻会副书记”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信息,在中纪委现任的8名副书记中,除杜金才外,其余7位均为驻会副书记。中纪委副书记杜金才同时担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并兼任中央军委纪委书记、总政治部党委副书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对人民网记者说,所谓“驻会副书记”就是指实际参与中纪委日常工作、处理日常性事务的副书记,一般分管具体的事务,在实际工作中有责有权。而“不驻会副书记”则通常担任多个职务。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此次由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成7个组带队赴地方调研,反映出中纪委对于廉政建设的重视,是对深化改革中所强调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具体贯彻,这有助于在体制和机制层面为下一步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也有利于从战略层面促进我国纪律检查体制的深化改革。
19名常委8位“不驻会”
事实上,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也有“驻会”和“不驻会”之分。中央纪委常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纪南2014年4月15日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在线访谈时说,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了19名中央纪委常委,包括他本人在内有8名是不驻会常委,来自中央组织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等单位。
在张纪南看来,这是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不驻会常委要结合各自相关部门和领域的实际,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不驻会常委工作的重点是协调中央纪委与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竹立家表示,目前我国的反腐工作处于“治标”阶段,如何转向“标本兼治”、触及其根本才是反腐工作的关键所在。“不驻会常委”的设立,有利于加强反腐的组织协调,有利于实现中纪委对于各部门、各领域干部状况、人事制度的监管,这对于完善健全纪律检查体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大作用。
此外,130名中纪委委员也不全是“驻会委员”。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十八届中央纪委由130名委员组成,除了19名常委外,有31人来自中央纪委、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或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25人是地方纪委书记,25人来自于中央机构、国务院部委,17人来自军队,8人来自央企,5人来自地方领导班子。
“不驻会”常委或委员有何职责
“不驻会”常委或委员一般未在纪检部门担任具体工作,结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未在纪检部门担任具体工作的中纪委委员工作的几项规定》,记者发现“不驻会”常委或委员主要有以下职责:
1、参加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全体会议。
2、协调中央纪委与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
3、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
4、联系所属部门或地区的中纪委委员,了解他们所在部门或地区维护党章、整顿党风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建议并向中纪委常委会转达。
5、协助所在部门、地区党的纪律检查组织或中央纪委派驻部门的纪律检查组的工作,帮助进行某些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6、承担中央纪委委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