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预算编制:政府花钱分类需细化
解码预算编制:政府花钱分类需细化
预算编制应细化,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如何在法律上对“细化”加以规定,是至关重要的问题。4月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对政府预算编制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二条提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应当按其保障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预算编制越细化,就越有利于接受监督。在此前的预算法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预算应按经济分类的呼声不断,也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所谓政府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显示的是政府的钱“干了什么”,起到了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以“教育”为例,类 、 款、 项 三 级 结 构 对 应 为 “ 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对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则是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作、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按经济分类公开,意味着更清楚列出财政资金具体都干了什么,是怎么花的,有利于更好监督政府花钱。”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说,财政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包括类和款两级,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转移支付,基本建设支出等;款是对类的细化,如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等。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说,按经济分类,一般社会公众会比较有感觉,可以直观地理解钱是怎么花的。比如说多少钱用于教育,大家就会感觉很笼统,但按经济分类,多少钱给教师发工资,多少用于购买教学设施,这样就很清楚,也比较容易判断这些钱花得合不合理。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在2013年教育、科学、技术等7个重点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今年除涉密内容外,中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也就意味着目前已经按照功能分类的最底层科目公开,这也体现出了中央打造阳光财政的力度和决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预算公开越细化,意味着财政公开的力度越大。公开力度更大,就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而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外,还要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据了解,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也在试编过程中,还未提交全国人大。
“目前我国财政信息公开主要是按功能分类,经济分类基本还没有做到公开。只有三公经费属于按经济分类,把多少钱用于出国、公车和招待等几个特殊方面挑出来公开,不利于社会做全面的监督。”蒋洪说,一个数字如果脱离了整体的格局,孤立地来挑出来看就不那么容易看懂,也就不利于监督。
此次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第四十五条提出,“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保障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
蒋洪表示,从目前预算科目的设置来看,已经细化到了最底层科目。但人大审查预算可能会需要进一步的详细信息。“比如经济分类到款,标明出国需要的经费,但如果人大追问出国的钱具体怎么用:多少人出国?去什么地方?去干什么?这些在目前的预算科目中还不能容纳,所以要在预算法中明确,政府有责任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则提醒说,现在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明确什么是国家秘密,要在保密法中做出具体的规定。否则可能会成为一些部门不愿公开的挡箭牌。(记者 高立韩洁 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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