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老”问题 激发“新”活力

30.12.2013  17:58

      本网讯  今年来,巴州区创新建立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补助机制,解决了“老”问题,激发了“新”活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社区)干部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村(社区)干部解决养老保险的愿望日益迫切,严重影响了整体工作积极性。对此,巴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果断决策,探索建立了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补助机制,全面解决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4145名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保障问题,真正做到了“让离职村干部暖心、让在职村干部安心”。 补助对象全覆盖。由组织部门牵头,巴州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座谈走访、广泛调研、广纳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准确界定补助范围,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现巴州区行政区域内的建制村(大队、居委会、社区)已离职的2801名党支部(总支)书记、主任(大队长、村长)和文书(会计)和在职的1344名村(社区)“三职”干部全部纳入养老补助范围,同时明确了不属于补助范围和取消资格的12种情况,实现了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补助对象全覆盖。分类定标强保障。按照“分类制定标准、分步进行解决”的原则,多元化解决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在职村(社区)“三职”干部:实行“补助标准×任职年限”的方式解决养老补助。对在2013年10月底以前的任职年限,按每任职一年5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养老补助,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督促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从2014年起,按每年500元的标准将养老补助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和每月定额补助两种方式解决养老保险。对2013年换届以前离职的,按15元/届/月的标准给予每月定额生活补助;对2013年换届离职的,按每任职一年补助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符合参保条件的,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养老补助资金由巴州区财政全额解决,共需资金1710万元。为了分解资金压力,巴州区财政分两年解决,其中,今年解决633万元,明年解决1077万元。   严格程序促公正。针对村(社区)“三职”干部人员范围广、追溯时间长、调查核实难等情况,按照“自下而上、层层审核、公开公示”的原则,科学设置审批环节,严格按照本人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审查、组织审定、打卡直发五个环节进行,申报对象需要在所在村(社区)进行申报资格初步认定公示、乡镇党委审查认定公示、区级联审后享受对象及标准公示三轮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使审批工作科学、严格、公开,有效地防止了享受养老补助对象任职不实、年限虚报瞒报的情况。   通过建立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机制,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调动了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事创业激情,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夯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一是变“被动干”为“主动干”。扭转了村(社区)干部过去得过且过、被动作为、混日子、守摊子的惰性思想,在“巴山新居”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基层主战场,很多村(社区)干部主动作为,务实肯干,积极带领一方百姓致富,助推一方发展。很多村干部说:“现在有了‘退休费’,工作再苦都不累。”二是变“无人干”为“争着干”。改变了能人不愿干、“孔雀东南飞”、“后继无人”等现状,吸引了大批致富能手和优秀人才回乡参与村级组织换届竞争,出现了“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今年村级组织换届,264名优秀人才回乡参与竞争,新当选的13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有致富能手89名、外出回乡人员27名、大学生村官5名。三是变“对着干”为“支持干”。消除了退职或离职村(社区)干部的“失落感”,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与温暖,确保了退职不退位、离岗不离心,继续奉献自己的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