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责利益 释放市场发展活力
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邮智库专家 杨世忠
中国邮政快递报
《条例》是邮政体制改革和邮政法修订以来邮政行业的又一立法成果,对我国快递业由大到强、转型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体现了促进快递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也针对快递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未来发展做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安排。
其中,在第二章,《条例》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技术应用、车辆通行、末端服务、产业融合、标准对接等方面做了切实可行、实事求是的规定,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使政府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在快递发展中的指导作用。
《条例》还明确,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只需备案,无需再办理营业执照。根据快递发展趋势和服务特点,全国快递末端服务网点及智能快件箱将达几十万甚至上千万个。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既顺应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要求,也是释放快递业发展活力的具体有效措施。
在快递服务的发展实践中,快递用户最关注的是快件赔偿和个人信息安全。《条例》进一步厘清了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了快递服务中约定赔偿和限额赔偿原则,既保障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也符合有限的资费不能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平理念。这无疑将对减少企业和用户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这对有效合理解决赔偿纠纷具有积极意义。《条例》对用户寄递信息的真实性、快递企业在寄递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安全监管职责都做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专门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的实施,必将对用户权益和快递信息安全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针对当前快递存在的问题,《条例》完善了快递服务规则,明确了快件收寄规则、投递规则,细化了无法投递、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规则。还对快递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制定了政策导向,对保障快递安全发展提出了要求。
总之,《条例》为快递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理顺了关系,解决了难题,将在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基础性、关键性作用。(作者系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邮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