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讨会在蓉召开

30.01.2015  12:56
      1 月27日,由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当代基层民主促进中心和乡镇论坛杂志社联合举办的“如何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讨会在成都市花园宾馆召开。此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要求,对我省以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订为突破口,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中江经验”的做法和成效进行深入研讨。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文出席会议致词并就全省此项工作情况作介绍。我省成都、绵阳、德阳和中江、旺苍、安岳、米易等3市4县民政局领导和政权科(处)长参加会议并围绕主题汇报工作情况。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的3位教授出席会议并就会议主题做主旨发言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互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当代基层民主促进中心常务理事汤晋苏,民政部办公厅巡视员、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副会长、当代基层民主促进中心主任王爱萍、民政部办公厅巡视员米有录,省依法治省办推进组组长王志宇,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汤晋苏作会议总结时指出,中央提出的社会治理范围和层次是全方位的和多领域的,这次会议围绕村规民约来研讨村(社区)治理问题,参会人数虽少,但意义重大;以村规民约来促进社会基层治理是非常好的视角和一篇大文章,希望四川继续深化完善,为丰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做出贡献。汤晋苏要求:一是在工作要求上,要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着眼连续、统筹和时效性,着眼解决、改善和保障民生,着眼社会建设、促进公正公平;二是在工作步骤上,要围绕“四个民主”做好规范工作,重点在民主管理上做好研究和资源的整合;三是在工作思路上,要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总体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整体安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阶段性推进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四是在工作重点上,要突出群众关心、社会难点、中央关注和现实需探索的问题。       会议由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副会长、当代基层民主促进中心理事长、乡镇论坛杂志社社长、总编辑宋珊萍主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