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定领导干部办公不得长时间租用酒店房间

21.09.2014  21:17

  新华网兰州9月21日电(记者张钦) 刚刚实施的《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这个《办法》是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而制定的。它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省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即使身兼多职,也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

  《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是为加强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而颁布的。今后,甘肃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相应的土地,统一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调配,各单位仅享有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权。

  为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办法》还规定,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规定办公用房标准的单位,一律不准新建、改扩建或购置办公用房。今后,如果部分单位因为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首先应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如果仍然不能满足,须在严格报批后,在统一管理的存量办公用房中调剂。只有在无法调剂的情况下,各单位才能申请租房,而且租房经费也需经严格审核,最终由财政部门核拨。

  同时,甘肃省要求全省14个市(州),参照这个《办法》制定从严管理当地办公用房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