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电梯维保

15.12.2014  14:48

  成都电梯以每年逾20%的速度增长,截至今年10月底,成都在用电梯数量已近9万台,数量庞大的电梯让监管面临挑战。情况如斯,今年伊始,《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细化了确认责任主体的方式。同时成都市质监局宣传与整治结合,探索创新电梯安全监察机制,促进在用电梯使用、维保、检验各环节责任落实,让市民使用安全电梯。

  每年增长20%以上 电梯近9万台

  近年来,成都市电梯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截至今年10月底,成都在用电梯数量已达8.9万余台,约占四川省电梯总数的75%,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三位。

  据成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故障率也在随之增加。2010年成都市全年关于电梯的投诉不足100条,而目前成都市质监系统每年约收到800多起电梯投诉。“这些投诉中大多属电梯故障类。”该负责人介绍,而使用不符合规范、维保不及时等成为最为主要的原因。

  出台《办法》 多部门齐抓共管

  如此背景之下,成都出台了《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该《办法》正式施行。据成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以创新社会管理、克服监管机制缺陷为基本指导思想,以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的,以明确落实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强化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为突破口,重点明确和强化了电梯安全各环节的职责,对当前电梯使用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

  从管理部门来讲,电梯安全监管涉及地方政府和质监、建设、工商、房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形成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电梯安全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电梯的安全监察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质监部门负责全市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建设、工商、房管、安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也同样肩负对电梯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职能。

  宣传整治结合 探索创新监察机制

  电梯安全重于泰山,为了更好宣传电梯相关知识,同时对维保企业监管,今年3月市质监局全面启动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维保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了电梯维保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高了电梯维保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了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行为,促进了维保工作质量的提升。本次专项整治发放电梯安全宣传资料约2.5万份,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864家(次),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030份,立案调查处理案件125件,处罚金额140万元。

  同时,质监部门还专门组织对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在用100台乘客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抽查,查找、降低电梯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系统性风险。重点抽查人群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场所的电梯,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且使用管理状况不佳的电梯,同时关注近年来被行政处罚、举报投诉较多,或者故障率较高的电梯以及其他需要实施重点安全监察的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