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无特殊规定的水利项目将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

02.11.2015  12:42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相关精神,以及甘肃省6363水利保障行动方案,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

      根据国家相关精神,以及甘肃省“6363”水利保障行动方案,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培育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意见》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全省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BOT、TOT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支持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实体参与规划内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等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告管辖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的规划范围、投资规模、收益预期等信息。建立健全水权确认登记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加快建立甘肃水权交易中心。我省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加快设立甘肃水利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水利建设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