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8.03.2016  21:07

各相关单位:
2016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经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发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法治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全面提升我省法学学科研究水平,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二、课题申报方式
      “法治四川专项课题”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0)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专项项目申报→阅读申报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法治专项”, b. 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2016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纸质申请书请交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规划办。
三、课题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法治四川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从立项之日起),不得延期,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本次立项总数20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课题15项,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课题申报单位与个人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申报单位与个人须按照《2016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要体现时代特点,着眼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四川省情,提出的结论要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申报课题由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四、申报资格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级行政领导职务;一般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规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包括:
审查合格的纸质《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六、申报时间
截止至2016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莎 
联系电话:(028)82973516
通讯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省社科规划办
邮政编码:610071   

附件: 2016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省委政法委  省社科规划办  省法学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2016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文章来源:规划办 网站编辑:周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