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保规划:今年年底前 基本淘汰黄标车

08.03.2017  16:3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我省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方式基本形成,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基本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新成效。

  ■名词解释

  黄标车

  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

  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低于90%

  打好水污染防治歼灭战。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补偿机制,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到2020年,全省3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需要大幅改善,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低于90%,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地级市及以上二氧化硫浓度全部达标

  “十三五”的环境保护目标新纳入了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指标,体现了当前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新管理要求。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限期达标,分区施策,提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的目标。精准发力,抓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联防联控,对五大区域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颗粒物控制措施。

  到2020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继续下降,臭氧浓度保持稳定、力争改善。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

  成都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60%

  《规划》提出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推进农村河渠塘坝整治,建设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到2020年,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完成9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2020年,成都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

  大气污染防治

  到2020年

  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显著下降

  水污染防治

  到2020年

  全省3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需要大幅改善全省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完成9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移动源污染防治

  2017年底前

  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

  到2020年

  成都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