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见习高校毕业生身故保险金升至25万

06.04.2014  11:08

随着省人社厅确定新的承保公司,省上统一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额度也有所提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上升至25万元。

被保险人为经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确认的、已与就业见习基地签署就业见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承保时间为6个月。若就业见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需在承保期结束前5日内,再次上报被承保人名单,两次承保累计不超过12个月。任一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其保险自动失效。保费金额为48元/人。根据新的保险协议,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4类。(记者余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