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8位市民因见义勇为获奖39万元

08.08.2014  04:48

  华商报讯 (记者 付亚娟)昨日上午,西安市举行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王震等18位市民获得见义勇为称号并获奖励共39万元。

  “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老人跌倒,扶起来时这位老人不知道谁碰了他,就诬赖扶他的人是肇事者。”西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春雁说,针对这样的事,西安市将出台规定,使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化,防止见义勇为行为被讹诈。

  今后,西安市还将健全完善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奖励抚恤措施,特别是要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康复工作,解决好见义勇为人员牺牲、伤残造成的家族和个人生活困难。

   >>见义勇为事迹:

  ■4月19日,临潼区银桥大道,一辆水泥罐车将85岁的老人撞倒后离开。临潼中学10名学生将老人及时送医。王震等10名同学每人获奖励2万元。

  ■7月17日,长安区鸣犊街道黎明村,犯罪嫌疑人惠志民将邻居一家四口捅死后潜逃到蓝田县,韩来忠等4人先后跟踪并报警,最终与民警一起将其抓获。韩来忠获奖金4万元,蔡生华、韩吉忠、韩朋飞每人获奖金2万元。

  ■7月1日晚,高陵一小区,一个幼童从8楼坠下,路过的原建平张开双臂将她接住,潘化军从原建平手中接过幼童跑向医院。刘明珠和丈夫阮康联系孩子家长,驾车赶到医院垫付医疗费。原建平获奖金5万元,潘化军获奖金4万元,阮康、刘明珠各获奖金2万元。

(原标题:18人见义勇为获奖39万元)